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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2010-3-4 15:01:54      浏览次数:2396

 

   

荣疾控发[2010]12

 

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各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乡镇(中心)卫生院(所):

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巩固我县免疫规划工作成果,规范接种流程,降低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病率、完善资料管理,根据近年来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为加强我县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规范接种行为,全面落实免疫规划相关任务。现就我县2010年免疫规划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各预防接种单位是全面落实免疫规划任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免疫规划工作,配备与本地免疫规划工作量相适应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及时准确地掌握辖区内免疫规划服务对象,按要求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卡;保障冷链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接种质量;开展常规免疫接种率调查和不定期接种率抽查,对免疫规划相关资料实行分类管理;开展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事故的发生、登记、报告与处理相关制度;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人群免疫状况调查、疫苗接种效果评价等工作。

二、疫苗与冷链管理

1、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的管理,建立疫苗保管制度及疫苗出入库的专用账簿,做到帐苗相符。 

2、落实疫苗的冷链管理,做好低温冰柜、冰箱的定期保养维修,并有温度和其他相应记录,冷藏包和冰排等统一妥善保管。

三、接种实施   

及时掌握辖区内免疫规划接种对象,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及时建立和核查预防接种证、卡,并做到卡、证相符,接种资料、报表真实可靠,有条件的地方及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四、督导

疾控中心年内完成对接种单位3-4次的免疫规划督导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整改,规范预防接种技术操作;加强对各乡镇的接种率抽查工作,对建卡率、接种率低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需制定书面整改计划,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

五、常规免疫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1、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预防接种门诊实行常年日运转接种,常规报表按双月报告要求,认真作好接种资料的收集、统计、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2、疾控中心负责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常规报表及临时报表的收集、审核、统计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3、预防接种工作相关指标要求:乡镇(中心)卫生院(所)接种门诊达合格门诊以上标准;出生儿童建卡率达100%;卡证符合率达100%;未完成基础免疫儿童,不论年龄大小,均应按接种程序要求完成相应针次的补种;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人口预防接种工作管理,加强对工作薄弱村组接种对象的调查和宣传工作,确保每个儿童均能获得预防接种服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预防接种门诊对所有接种对象(含流动儿童)中原“五苗”(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制剂类疫苗),不仅12月龄内的基础免疫要达到95%以上,而且1岁和4岁组的加强免疫也要求达到95%以上,6岁组的白破二联疫苗的加强免疫达到92%以上;扩免疫苗按县上分配数扎实开展好对所有适龄儿童的接种,扩免疫苗接种率要求达到90%以上,严禁疫苗积压浪费,严禁选择性的接种扩免疫苗。

4、接种质量要求:为保证安全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保证疫苗冷藏温度,配备充足的冷链接种器材,严格掌握疫苗接种操作规范,杜绝接种差错事故;加强异常反应监测与应急处理工作实施;加强接种前的宣传和操作规范的培训,避免发生群体心因性反应及差错事故;对发生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作好个案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5、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预防接种门诊每半年要对区域内儿童进行一次预防接种证、卡的核查和整理,及时补卡、剔卡和消卡,剔出的卡片由接种点妥善保管。   

6、疫苗针对性传染病的监测:①AFP: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主动监测发现和报告AFP病例,按要求将采集合格的大便标本在冷藏条件下送县疾控中心。②麻疹监测: 各医疗卫生单位不论是在主动监测时,还是在门诊就诊病例中发现疑似麻疹病例后,必须及时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并采集合格血清标本24小时内送县疾控中心实验室;通过提高适龄儿童麻疹类疫苗制剂接种率和接种质量,严格控制麻疹发病率,完成上级下达的疑似病例主动监测任务。③发现疑似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等疫苗针对性传染病时及时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应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

六、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在秋季开学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所)应主动联系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小学学校,认真组织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和查漏补种工作。任务指标:以乡镇为单位对教育行政干部、小学及托幼机构查验教师培训率≥95%;以乡镇为单位小学、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接种率≥95%;以乡镇为单位小学、托幼机构应补种儿童首次补种、补证率≥95%;以乡镇为单位小学、托幼机构应补种儿童全程补种率≥95%。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将按要求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七、宣传、培训   

1、县疾控中心拟定每2月召开1次免疫规划培训例会;乡镇(中心)卫生院(所)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及时布置相关工作,反馈信息,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新知识、新技术及时进行培训,逐步提高各级免疫规划人员的业务能力。

2、利用“425预防接种宣传日和其它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各接种点对宣传情况要有计划和总结,并留有影像资料;各接种点开辟预防接种宣传栏,全年出刊不少于6期,资料留底待查。

八、乙肝疫苗接种

1、按照《荣县2009-2010年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在200912月、20101月顺利完成了第1针次和第2针次乙肝疫苗的补接种工作,各乡镇要在20105月底以前完成第3针次乙肝疫苗的补接种工作,并于6月底前完成资料的收集、报告、总结及归档工作。

2、设有产科的各级医疗机构对本院出生的新生儿应在24小时内及时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接种率达95%以上,并按要求填写好接种记录,做好其它疫苗接种工作的交待。

3、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建立起较为牢固的群体免疫屏障。   

九、资料收集

1、统计资料:按时完成接种资料、各种免疫规划专项培训、督导资料、疫苗注射器领取分发记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接种事故调查处理资料、上级来文、下发文件、工作计划、考核总结、计划免疫宣传等有关资料的收集、建档、统计、上报工作。 

2、上墙资料:各种工作制度、国家相关政策及各类疫苗公示、本乡镇接种点布局、近三年人口资料、0-7岁儿童数、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情况、常规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接种完成情况等资料应及时上墙。

十、生物制品管理   

各预防接种单位所使用的各类疫苗的购进均由县疾控中心统一采购与调拨,并作好详细的疫苗出入库及使用报损登记,做到疫苗使用与接种数相符,疫苗消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十一、积极完善和提高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1、对2007年已通过市、县验收的各级预防接种门诊,要对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接种技术操作流程及规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种登记资料,科学规范的为接种对象服务。   

2、各级各类预防接种门诊在不断完善门诊软硬件建设的基础上,争取有新的突破,向更高的目标迈进,打造出既符合相关标准,又具有本地特色的接种门诊。         

 OO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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